各学院党总支:
为进一步做好新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和新生党员入党材料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生党员要在报到后及时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各学院要指派专人统一负责新生党员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档案材料的接收、登记、保管、审核工作。
二、请各学院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新生党员的档案材料和组织关系介绍信进行认真审查。符合规定要求的,及时将学生党员编入相应党支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并于9月16日前收齐新生党员档案、介绍信、填写党员信息表,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交组织部办公室,由组织部办理接转组织关系。
三、对组织关系介绍信不符合规定、新生党员档案审查不合格的,各学院党总支要书面说明情况,经研究可不予承认其党员资格,并视情节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对有严重违纪现象的应及时报告校党委。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员档案材料缺少者,可暂不接收,待符合要求后再予以转接。
新生党员接转组织关系须持有县级及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正式组织关系介绍信。
四、档案审查内容
1、审查发展党员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属不在学习、工作单位培养发展;发展单位是否具有吸收预备党员资格;培养期、发展时间、入党人年龄是否符合《党章》规定等。
2、审查档案材料是否真实。认真核查材料的时间、内容、字迹等,查验有关证件是否与材料相符,有无涂改及造假现象。
3、审查档案材料是否齐全。党员档案材料一般包括:入党志愿书、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材料、团组织推荐意见、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培训情况等。以上材料不全的档案,应及时与原单位取得联系,予以补充说明。
请各学院党总支于9月16日前将合格组织关系介绍信、档案材料连同“新生党员档案材料审核和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统计表”、学生党员信息统计表以书面形式报组织部。
附:新生党员档案材料审核和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统计表
学生党员信息统计表
枣庄学院党委组织部
201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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