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为充分反映教育实践活动成效,以实际效果取信群众,根据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要求,校党委决定近期在校园网、校报公示一批中层单位确定的重点整改事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公示整改事项,主要是各部门、单位前期查找解决的、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问题,每个单位填报2项。
2、公示采取表格形式,分项列出条目,具体格式附后。公示内容要实事求是、实在具体、尽量量化,避免原则性表述和一般性描述,语言要精炼准确。
3、学校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将对各部门、单位对拟公示事项严格审核,对与“四风”关联不紧、以工作问题代替“四风”问题、达不到标准要求的,一律不予公示。
4、各部门、单位拟公示事项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于1月10日(本周五)下午4点前报校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邮箱zzxyzzb@126.com.
附表:《枣庄学院各中层单位重点整改事项公示》
校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
2014年1月7日
附件:upimages/20141/7054-1.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