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枣庄学院委员会学院(部门)和处、科级干部年度考核暂行办法》(枣院党字[2011]37号)(以下简称办法)及《枣庄学院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方案》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14年度的考核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考核的原则及目标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综合评定、民主公开原则,注重考核导向性。以校党委年度工作计划和学校重点工作为依据,侧重考核重点、难点工作,引导各单位(部门)增强工作的计划性,增强干部的责任心。二、考核的时间及要求本年度考核工作集中安排在2015年1月中下旬,按照先集体后个人的顺序进行,原则上在1月28日前完成。三、考核的方法与步骤(一)学院(部门)的考核1.学院考核:根据《枣庄学院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方案》要求,由人事处牵头考核。1月16日前完成考核工作,报分管校领导审定后向各学院公开。2.部门考核:根据《办法》要求,由组织部牵头,着重考核部门年度目标完成情况,主要包括履行职能情况、服务一线情况、工作质量及执行力。1月12日前,各部门要对照本部门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撰写工作总结(要以客观数据说明问题,约500字左右),总结要简明扼要,实事求是,说服力强。13日前将工作总结书面交考核办公室(电子版发至zzxyzzb@126.com),统一在网上公示。1月19日-21日,考核办公室组建考评组集中进行评价打分。(二)处、科级干部的考核依照《办法》中所规定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考核内容,对干部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实施考核。1月12日前,各单位(部门)指导处、科级干部撰写年度述职述廉报告,报告要客观务实,尽量用数据说话,字数在800字左右。1月12日-14日,集中组织考核,以干部所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采取听取干部述职述廉、组织群众测评等方式进行。对中层正职及部门副职的考核,由校考核办公室会同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组织实施;对各学院副职及科级干部的考核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组织实施。中层正职及部门副职的测评票由校考核小组封存带回;各学院副职的测评票由各党总支封存、总支书记签字后交考核办公室;科级干部的最终考核成绩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封存、党总支(支部)书记签字后交考核办公室。(三)考核成绩的汇总考核办公室成立专门工作组,对各项成绩进行汇总。单位、部门考核成绩计算方式:二级学院按照《枣庄学院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方案》中的考核办法考核排序,并从中确定优秀名额;机关部门、服务单位和处级干部的考核继续按《办法》执行,单位、部门不再设立进步奖。该项工作在2015年1月28日前完成。四、考核工作领导机构为加强对考核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胡小林 曹胜强副组长:曾宪明 李进京 明清河 李目海 韩素玲成 员:张宗海 田素安 章上泉 张思奎 王维忠 赵修杰 杨家海 周峰岩 何芳 巴岩 孙晋选 侯宗华 王明振 闫志佩 王勤晓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田素安、章上泉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考核的组织协调工作。五、考核工作要求1、要高度重视考核工作。各单位(部门)及全体处、科级干部要按照规定积极做好准备,严格遵循考核程序,完成时限内要求的工作。考核办公室及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科学制定工作方案,使考核工作真正成为调动单位(部门)工作积极性,激励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有效举措。2、严肃考核工作纪律。各单位(部门)及全体处、科级干部要自觉遵守考核工作纪律,严禁事先打招呼、套近乎,不得干预干部、职工的民主测评,确保考核工作在公开、公正、公平的氛围内有序开展。3、加强考核过程监督。校纪委监察处全过程参与考核工作,并监督相关环节的保密工作,与考核办公室一起共同受理群众举报,对违反考核纪律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附件:
1.处级干部民主测评打分表2.评价小组评审打分表3.部门工作民主测评打分参考表4.校领导评议打分参考表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二〇一五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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