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毕业生党员教育及组织关系
接转工作的通知各学院党总支: 为做好毕业生党员的教育与管理工作,以及党员组织关系及其入党材料的转移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对毕业生党员离校前的教育管理工作 各学院党总支要在毕业生党员离校前进一步加强教育管理,积极开展以增强党员意识为主题的党员教育活动。在毕业前夕要组织毕业生党员参加新党员宣誓活动,重温入党誓词。明确党员的权利义务,特别是党的纪律,切实增强组织观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帮助毕业生党员正确认识自我,对毕业生党员提出相应的要求和希望。要求毕业生党员在走上新的工作岗位后,继续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创造优秀业绩,为党旗添彩,为母校增辉。 二、及时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工作 各学院党总支应就毕业生党员如何接转、落实组织关系等问题进行必要的教育和指导。毕业生党员的党组织关系原则上随个人人事档案走,人事档案到哪里,党组织关系就转到哪里。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其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毕业生党员应按时接转组织关系,妥善保管组织关系介绍信,在限期内到新单位党委组织部办理接转组织关系手续,避免丢失和过期作废。组织部开出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当地后工作单位有变化或介绍信台头不对,需要重新更换介绍信时,凭原组织关系介绍信在有效期内到组织部换发介绍信。毕业的预备党员,到新单位后一定要及时与党组织取得联系,按时交纳党费,过组织生活,要定期向组织写思想汇报,到期写转正申请以便按期转正。 为保证组织关系接转工作顺利,各学院党总支应指定专人负责组织毕业生党员填写《枣庄学院毕业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统记表》(一式两份,一份保留在本单位,一份交组织部,登记表可在网站下载,具体填写要求另见附件1,统计表见附件2),于6月15日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登记表交组织部办公室,集中办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的转接手续。毕业生党员离校前原则上组织关系必须转出。毕业生党员党费统一交至2011年6月份。因枣庄市外学生组织关系介绍信需到市委组织部换信,本次接转时间紧任务重,请按时办理,过时不候。 三、认真做好毕业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材料归档和交接转递工作 学院党总支要指定专人做好毕业生党员、积极分子的档案材料的整理、归档和交接转递工作。 1、毕业生预备党员归档要求: 归档材料主要包括:《入党志愿书》、《预备党员培养考察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纪要、政审材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登记表》、《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推荐表》、拟发展党员公示表、校、院两级党课登记表、入党申请书等材料(参照《发展党员工作常用文书格式及要求》中所列材料)。 另外,各学院党总支应结合预备党员在预备期中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学习工作等情况,形成书面材料,由各学院党总支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随同《入党志愿书》等材料一并归入本人档案,以便与新单位党组织的培养教育工作及时衔接,为预备期满转正做好准备。所有归档材料要完整、规范,经总支书记审查合格后,方可归入本人档案。 2、毕业生党员归档要求: 除具备预备党员所有材料外,还应有转正申请、预备期间思想汇报,并将志愿书中转正部分填写规范。 3、毕业生积极分子归档要求: 为便于接收单位党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继续考察培养,应将入党积极分子在校表现情况形成综合材料,连同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登记表》、党校培训结业证、思想汇报等材料一并归入本人档案。对于在校期间递交过入党申请书,但尚未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毕业生,也应将他们的入党申请书等材料归入本人档案。 在毕业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材料的整理、归档和交接转递过程中,要办理登记和交接手续,确保档案材料完整转移。 中共枣庄学院组织部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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