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公告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关于做好2016下半年组织员谈话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阅读次数: 日期:2016-12-09

各党支部:按照统一要求,12月16日前各党支部组织员需要完成对新发展党员的谈话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一、做好材料审查工作对《入党志愿书》和所有过程材料进行审查,查看其材料是否齐全,填写是否规范完整。同时通过材料审查、调查了解等形式,了解发展对象入党程序是否规范。档案材料必备内容包括: 1.入党志愿书 2. 入党申请书 3.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 4. 所获荣誉证明材料 5.政审材料 6. 党内外群众座谈会记录(到会人亲自签名) 7. 公示情况材料 8.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登记表、发展对象培训登记表 二、做好谈话工作通过与发展对象谈话,应着重了解其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党的基本知识的学习和理解程度,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对重大政治事件的看法等情况,以及是否如实向党组织反映问题,并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提出明确要求。三、做好教育工作以谈话为契机,要有针对性地对发展对象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帮助其进一步正确树立入党动机,增强对党的认识;了解发展对象的综合表现和家庭主要成员等情况,对发展对象肯定成绩提出缺点和不足,指出希望和要求;四、 填写《入党志愿书》中的组织员谈话意见。在入党志愿书组织员谈话栏中,按要求填写意见,对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能否入党表明自己的意见。

谈话结束后形成谈话纪实表备查。党委组织部2016年12月9日

附件:组织员谈话安排

附件:upimages/201612/982652-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