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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枣庄学院委员会关于开展争创机关先锋岗活动的通知

作者: 来源: 阅读次数: 日期:2012-06-06

中共枣庄学院委员会关于开展争创机关先锋岗活动的通知

机关各部门:

为认真落实枣庄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争创机关先锋岗、建功幸福新枣庄”主题实践活动的意见》的通知要求,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在全校机关部门中开展“争创机关先锋岗”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展“争创机关先锋岗”活动的重要意义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机关党建工作必须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走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前头。”在全校开展“争创机关先锋岗”活动,就是要以机关党的先进性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为主线,以“走在前、作表率”为目标,以“爱岗位、重责任、讲奉献”为主题,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同时,开展“争创机关先锋岗”活动,也是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的实际行动,是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树立机关党员干部良好形象的重要载体;是进一步营造良好环境,推动学校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现实需要;是树立优良党风政风,培育文明新风,形成创先争优良好风气的有效途径;也是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效率,为迎接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创造良好的氛围环境。

二、“争创机关先锋岗”的标准

开展“争创机关先锋岗”是在学校党政机关中设置旗帜性岗位,更好地发挥先锋岗的模范带头及带动作用,“争创机关先锋岗”要达到四个方面的基本标准:

(一)牢记宗旨形象好。要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要指导机关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忠实践行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的宗旨;要主动为学校发展献计献策,为全校师生的教学、科研和学习生活方面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

(二)熟悉业务工作好。要在机关岗位的工作中争排头、当尖兵,争创一流的工作业绩;要具备熟练的业务技能、精湛的业务能力;要敬业爱岗、恪尽职守、勇挑重担、无私奉献。

(三)带头作用发挥好。要有集体的凝聚号召力,在机关工作中处处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要团结一致、攻坚克难,带头履行岗位职责;坚持做到“无不让”,即:不让组织安排的工作在自己这里延误;不让办理的事项在自己手里积压;不让各种差错在自己身上发生;不让来办事的群众在自己这里受冷落;不让机关的形象在自己这里受到损害。

(四)团结群众反映好。要认真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弘扬健康向上的团队精神,在工作中执行和维护好学校党委的各项决定;要敢于维护师生的根本利益,及时化解和消除影响稳定的各种因素;要具有较强的公信力,能力素质、服务水平、工作业绩得到师生认可。

三、活动时间和参加范围

2012年4月—2012年7月,学校所有机关单位。

四、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2012年4月1日-15日)。学习上级有关文件,下发活动通知,制作开展“争创机关先锋岗”活动方案,公开活动的内容。

(二)活动实施(2012年4月16日-2012年6月20日)。组织机关党员干部按照开展“争创机关先锋岗”活动的要求,有序组织所有人员开展“争创机关先锋岗”活动,具体活动内容包括开展机关内务检查、劳动纪律检查以及机关工作作风、工作效率检查等。

(三)评选表彰(2012年6月21日-30日)。开展“争创机关先锋岗”活动评选表彰,按照民主测评、党委研究决定的步骤进行。 2012年“七一”前拟评选6个“机关先锋岗”进行表彰。同时,在全校开展向获得“机关先锋岗”称号的单位学习活动,以点带面,推动工作,大力营造“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全面推动创选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学校成立开展“争创机关先锋岗”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机关各部门活动的指导检查工作。学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高庆喜同志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学校组织部、纪委监察处、人事处、宣传部等单位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请机关各部门结合各自特点,及时做好宣传发动,把本部门、单位的年度目标和岗位职责与活动开展结合起来,认真组织开展好“争创机关先锋岗”活动,学校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认真组织检查督促、推荐和测评工作,确保活动不走过场,通过开展“争创机关先锋岗”评选活动,共同营造爱岗位、重责任、讲奉献的浓厚氛围,把机关部门的各项工作再推上一个台阶,为学校迎接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做出贡献。

二O一二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