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员承诺制的意见
为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扎实开展,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推动学院科学发展、服务师生、加强基层组织实践中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经研究决定,就进一步健全完善我院党员公开承诺制,并形成长效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基层党组织有力,共产党员有为,人民群众受益”的要求,以党组织公开承诺争创“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党员公开承诺争当“五个模范”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通过简明扼要、贴近基层、贴近师生、切合实际的语言公开承诺,扎实践诺,民主评诺,激发和调动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积极创先争优,为学院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要紧紧围绕学院党委中心工作找准切入点和结合点,使党员承诺制成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校园和谐、服务广大师生的有效载体。 2、统筹兼顾,分类指导。要按照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争当优秀共产党员的具体要求,根据党员的实际,突出单位、部门特点和岗位特色,分类开展承诺活动。 3、量力而行,注重实效。党组织和党员承诺的事项要根据实际自愿提出,能做到什么就承诺什么,有多大能力就承诺多大事项。承诺的事项要具体实在、实事求是、便于操作,要有明确的量化指标和时限要求,既切实可行,又便于师生监督。 4、重在兑现,长期坚持。各党总支(支部)和党员要认真落实承诺事项,真正做到一诺千金,有诺必践,言必信、行必果,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要把开展承诺活动作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使其成为基层党组织的自觉行动和广大党员的经常之举。 二、承诺主体和主要内容 (一)承诺主体:全院各党总支、党支部和全体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非党干部也可进行承诺。承诺可以是个体承诺,也可以是群体承诺,对于影响范围广、完成难度大的事项可以由几个党组织或多名党员联合承诺共同完成。 (二)承诺内容:党组织承诺的内容,主要包括加强自身建设和履行职能任务两方面。党员承诺的内容,主要包括做好本职工作、服务师生社会和自我约束、自我教育等方面。 1、党组织承诺的主要内容。各党总支要从提高执政能力、加强自身建设,带领师生完成工作任务,为师生排忧解难等方面做出承诺。机关党支部要在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改进服务态度、为基层办实事解难题等方面做出承诺。教工党支部要在教学实践、学生管理、教书育人等方面做出承诺。学生党支部要在弘扬正气、自我管理、遵纪守法、日常学习、生活卫生、文明礼仪等方面做出承诺。 2、党员领导干部承诺的主要内容。重点在带头执行组织决定、坚持民主集中制、带头维护班子团结、解决影响本部门本单位改革发展稳定和师生关注的突出问题、坚持正确的政绩观和群众观、转变作风、服务基层群众、自觉遵守纪律、遵守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坚决抵制腐败等方面作出承诺。 3、在职教工党员承诺的主要内容。重点在完成岗位职责和服务师生办实事两个方面作出承诺。岗位承诺要根据各自的岗位职责,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重点在提高教学科研水平、转变工作作风、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办事效率等方面作出承诺。办实事承诺重点要在扶持救助贫困学生、为基层和师生办实事办好事解难题等方面作出具体承诺。 4、离退休党员承诺的主要内容。主要在积极参加党组织各项活动、主动向党组织提出合理化建议、开展传统教育、热心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乐于服务群众和社会、对年轻同志搞好传帮带、按时足额交纳党费等方面作出承诺。 5、学生党员承诺的主要内容。主要根据不同年级党员实际,重点在增强组织纪律和服务意识,带头提高学习,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师生,带头遵纪守法,积极创建学生党员示范岗,自觉接受师生监督等方面作出承诺。 三、方法步骤 在创先争优活动中,今年10月底前要完成公开承诺,从10月到2011年6月进行践诺,2011年“七·一”前进行评诺。以后形成党员承诺长效机制,一般按年度组织实施,结合民主评议党员进行。主要包括以下环节: 1、科学定诺。每年年初,党总支(支部)和党员在确定承诺内容前,要采取多种形式征求师生意见,了解师生所思所盼,把师生的意愿和需求作为承诺的重要内容和依据,力求承诺事项得到师生广泛认同。按照党委要求,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意见和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召开组织生活会、党员群众代表大会等形式,对承诺事项进行讨论,集中党员和群众智慧,力求承诺内容明确、具体、实在。广大党员要结合岗位特点和本人实际,提出参加活动的具体打算,确定承诺事项。 2、严格审诺。党总支(支部)提出承诺内容后,要提交给院党委进行指导把关,党员的承诺事项要采取党员自述、其他党员帮审、党支部会审等多种形式进行审核把关。审核指导重点要看承诺事项是否围绕中心工作,是否体现岗位、职责特点,是否符合组织要求和群众意愿,是否切实可行。对不符合要求的,要引导他们重新确定承诺事项。党组织和党员的承诺事项经审核后,要制成承诺书,汇集成册。各党总支和党员承诺书要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3、公开示诺。各党总支要通过召开党员大会和群众代表大会等形式,将党总支(支部)和党员的承诺内容、完成时限、检验标准等具体事项,面向师生进行公开,确保承诺的严肃性。同时,还要采取制作公开承诺专栏、发放承诺书、党建网站公布等形式,把承诺事项和监督电话向群众公布,接受党员群众监督,时刻提醒参与承诺的党组织和党员牢记自己的诺言。 4、扎实践诺。党总支(支部)和党员作出承诺后,要本着“有诺必践、有践必实”的原则,积极创造条件,兑现承诺。各党总支要建立承诺工作例会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承诺工作例会,及时掌握党总支(支部)和党员公开承诺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要坚持实行承诺督查、交流、通报制度,积极引导党总支(支部)和党员兑现承诺事项。 5、民主评诺。要结合民主评议党员,对党总支(支部)和党员履行承诺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党组织评议结果分为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三个等次,党员评议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评议结果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党员群众监督。要根据民主评诺结果,对履行承诺积极、兑现承诺到位、群众满意的党组织和党员予以表彰奖励;特别优秀、群众公认、成绩突出的党组织和党员,优先推荐为“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或“五个模范”优秀共产党员;对不能很好履行承诺,群众反映较差的党员要予以批评教育;对不履行承诺,在民主评议中被评为不合格的党员,要按照组织程序予以处理。 四、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指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推行公开承诺制的重要意义,根据本意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要落实领导责任,各党总支书记为推行公开承诺制的第一责任人,各支部书记为直接责任人,努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格局。各党总支要指导所属党支部和党员建立公开承诺台账,签订承诺责任书,明确承诺内容、完成时限、责任人,确保承诺制度落到实处。 (二)强化监督考核。要建立完善监督机制,强化组织监督、党员监督、群众监督;要建立完善考核机制,把承诺兑现情况作为年度考核基层党组织、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内容,实行季度检查、半年通报和年终考评,推动承诺事项得到有效落实。 (三)注重宣传引导。要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网络等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宣传公开承诺的原则要求、主要内容、方法步骤和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营造创先争优活动的良好氛围。要积极培养、树立、宣传、表彰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发挥典型示范引导作用,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扎实开展。 各党总支、机关工委推行公开承诺制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总结上报学院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楼1020室)。 附件1:基层党组织公开承诺践诺书 附件2:党员公开承诺践诺书 中共枣庄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