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学生党员管理工作考评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我院学生党员管理工作机制,推动基层组织工作创新发展,更有效地促进学生党员在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根据《枣庄学院学生党员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现就做好2012年度学生党员管理工作考评制定如下方案。 一、考评内容: 1、组织建设情况: (1)学生党小组、党支部人员配备是否合理,工作分工及职责是否明确; (2)是否明确了党员导师,工作制度是否完善,活动是否正常; (3)党小组例会、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是否按时召开。 2、日常管理情况: (1)是否按暂行办法要求建立了学生党员的评议考核制度,评议考核活动是否正常、规范,《学生党员培养考核记录卡》是否及时准确填写; (2)学生党员是否按要求佩戴了党徽、胸卡; (3)是否设立并公开了监督箱、举报电话、电子邮箱,是否聘请了监督员等。 3、党员先锋岗设立情况: (1)是否按要求设立了先锋岗; (2)先锋岗制度建设是否规范,开展活动是否正常,学生党员争创岗位先锋参与人数是否广泛, (3)是否建立了奖惩机制,对先进典型进行表彰奖励,对不合格党员进行组织处理。 4、学生党员管理成效: (1)学生党员在事关学校稳定、维护学校荣誉等方面是否立场坚定、是非明确,与校党委保持高度一致;是否有丧失党性原则现象;
(2)在重大事项、日常生活中是否能发挥积极模范带动作,师生满意度是否合乎要求。 (3)本学院学生党员管理工作是否有创新。 二、考评方式: 采取“三查一评”的方式实施考评。即查看文件资料(组织建设的文件、制度,活动实施方案,活动的背景资料,奖励证书或报道资料);查看宿舍、教室等活动场所(宿舍、教室中党员的标志牌设立情况,文化建设情况);查看学生党员精神面貌(佩戴党徽、胸卡情况、日常行为表现投诉情况);民主测评(团学部门、师生对该学院学生党员管理工作的满意度,对学生党员综合表现的满意度)。 三、方法步骤: 考评每半年一次,上半年初评,年底总评。具体步骤是: 1、4月下旬、11月上旬由党委组织部下发考评工作通知,各学院党总支、学生党支部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工作,做好思想发动。 2、5月上旬、11月中旬,各学院党总支、学生党支部按照通知要求对本院学生党员管理工作开展自查。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开展活动,在学生党员中营造加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浓郁氛围。 3、5月、11月下旬,党委组织部召开学生党员管理经验交流会,各学院学生党支部交流工作经验,汇报自查情况,将教育管理工作进一步推向深入。 4、6月上旬、12月下旬,党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考评组,对各学院学生党员管理工作情况实施年度考评,并对考评工作进行总结。 四、结果运用 根据考评情况给各学院打出分数,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70-79分为一般,69分以下为差。考评结果纳入各学院年度党建工作考核,并作为先进党组织评选依据,同时也作为次年各学院学生党员发展指标分配的重要参考。被评为优秀的单位方可有资格参加优秀党组织的评选,次年学生党员发展指标增加5%;被评为一般的,次年学生党员发展指标降低20%,被评为差的,次年暂停发展党员。 五、组织领导 考评工作在党委统一领导下,由组织部牵头,有关单位、部门配合组织实施。各学院党总支要相应成立迎评工作组,党总支书记负总责,各学生党支部具体落实。 六、工作要求 1、对学生党员管理工作实施考评是学校全面加强学生党建工作的重要举措,各学院党总支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把工作抓紧抓实,确保该项工作富有成效。 2、各学院在抓好迎评工作的同时,要着眼于长效机制建设,以评促建,建立起符合本学院工作实际、富具特色的学生党员管理机制。 3、考评工作组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公平、公开地开展考评工作,使考评活动成为调动工作积极性,促进深度管理,推动各学院学生党建工作上台阶的重要载体。 附件:学生党员管理工作考评打分标准 二O一二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