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组织部是学校党委的重要职能部门,协助党委负责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承担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任务,负责党校干部、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等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按照上级组织的指示精神和学校党委的决议要求,提出学校党的组织工作规划、计划和具体实施措施,经校党委审查批准后,认真组织实施,定期检查、反馈其落实和执行情况,为完成学校的根本任务和中心工作提供组织保证。
2.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做好中层领导班子的调整、充实、配备和换届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搞好中层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做好全校中层及以下干部的考察、培养、选拔、使用、管理和调配等工作;做好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及以下干部的考核工作。
3.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会同人事处做好中层和科级组织机构、干部职数编制的设置论证、审查管理工作。
4.加强党校建设,做好学校中层和科级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完成好省委党校、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等上级机关交派的干部培训任务。
5.按照党章和上级组织的要求,坚持和完善组织生活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及其它各项规章制度;指导党总支(分党委)和党支部做好换届选举工作;努力探索新时期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新方法和新途径,做好评先奖优工作。
6.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工作;负责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党内统计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党员思想教育工作、党风党纪教育检查工作。
7.认真落实党管人才原则,积极研究人才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协同有关部门做好高层次人才有关工作。
8.受理党员干部的申诉,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做好干部审查和出国(境)政审、干部离退休工作等。
9.加强自身建设,制定和完善组织工作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推进组织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10.完成上级党组织和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