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1-04-20 点击数:

关于开展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

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机关党支部: 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激励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进一步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学校党委决定于今年“七·一”前夕表彰一批成绩突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为做好这一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此次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8个(先进党总支6个、先进学生党支部2个),优秀共产党员61名(教学先锋岗21人、科研先锋岗15人、管理服务先锋岗15人、学生先锋岗10人),优秀党务工作者8名。 二、评选范围 这次评选推荐的范围为各党总支、直属机关党支部、学生党支部等基层党组织和中共正式党员。 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要符合“五个好”要求:一是领导班子好,领导班子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党员队伍好,党员素质优良,有较强的党员意识,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工作机制好,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工作运行顺畅有序。四是工作业绩好,本单位各项工作成绩显著,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事迹突出。五是群众反映好,基层党组织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 推荐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要符合“五带头”要求:即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其他辅助条件由相关职能部门按先锋岗位特点制定,推荐时要注重向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一线和基层岗位倾斜。 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在具备优秀共产党员基本条件的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具有一定的党建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善于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党性强、作风正,敢于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推荐范围主要是党总支(党支部)负责同志、党委工作部门从事党务工作的同志,重点是基层从事党务工作的同志。 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时要注重代表性,一般不重复推荐。 三、评选方法 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由各党总支、直属机关党支部面向全校推选,每个党总支、直属机关党支部限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候选单位6个,优秀党务工作者候选人8名。推选后报校党委组织部,经组织部汇总后,按1:1.5的比例范围进行初审,报校党委研究决定。 优秀共产党员由相关职能部门会同各党总支、直属机关党支部按名额组织推荐评选,经组织部审核汇总后,报校党委研究决定。原则上教学先锋岗优秀共产党员由教务处负责组织推荐;科研先锋岗优秀共产党员由科技处负责组织推荐;管理服务先锋岗优秀共产党员由各党总支、直属机关党支部负责组织推荐(每个党总支、直属机关党支部限推候选人1名); 先进学生党支部、学生先锋岗优秀共产党员按名额由校团委会同有关党总支负责组织推荐(一年级的学生党员和毕业班的学生党员一般不推荐)。 向省委高校工委和市委推荐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原则上从校党委确定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中产生,不再另行推荐。 五、时间安排 4月至5月10日前,各党总支、直属机关党支部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推荐候选人。 5月13日前,各党总支、直属机关党支部及相关职能部门将推荐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候选人名单报校党委组织部。 5月17日前,学校评审后反馈信息,各有关党总支、直属机关党支部组织填写并报送《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审批表》、《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审批表》(各一式三份,可在组织部网站下载,一律用16K纸打印,申报材料电子文档和纸质一并上报)。 5月20日前,党委研究决定表彰对象。同时将推荐到省委高校工委和市委表彰的单位及个人的事迹材料上报有关部门。 6月底,学校党委召开建党90周年庆祝大会。对评定的先进个人授予“优秀党员”或“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对评定的先进集体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颁发奖牌。 7月上旬,对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事迹进行宣传。 五、评选要求 1、各党总支、直属机关党支部要高度重视评选推荐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质量。要严格掌握标准,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相结合办法,好中选优。 2、评选推荐时要注重工作实绩、群众公认;要充分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多方面听取党员、干部、师生意见,提高评选工作的透明度,确保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具有代表性和说服力,能够经得起实践检验。 3、各党总支、直属机关党支部要通过评选活动,认真总结检查党建工作,积累经验,把评选过程当作树典型、学先进的过程,激励党员求真务实,团结进取,扎实推进我校党的建设。 中共枣庄学院党委组织部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九日

管理服务先锋岗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带头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三、积极钻研自身业务,热爱本职工作,能影响和带动本单位、部门及身边的同志干事创业,并取得优异成绩; 四、积极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热心为师生服务,为教学一线服务,受到师生好评; 五、团结同志,与人友善,谦虚谨慎,顾全大局,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意识和奉献精神; 六、在遵守学校各项规定方面能发挥表率作用,工作作风严谨,廉政勤政,带头弘扬正气,抵制歪风,群众威信高。

注:对各单位上报的候选人,学校将参考近两年工作表现和考核成绩召集有关职能部门进行初审,确定候选范围。其中,具备评选条件且年度考核成绩连续三年获得优秀等级的单位和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可直接推荐为管理服务先锋岗优秀共产党员(限正职1人,不占名额)。 校党委组织部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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