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4-03-27 点击数:

各党总支、直属机关党支部:

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3周年,全面深化、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激励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进一步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学校党委决定于今年“七·一”前全校党建工作会议期间表彰一批成绩突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为做好这一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此次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6个,优秀共产党员87名(教职工70名,学生17名;教职工党员中教学科研一线人员不少于60%),教职工优秀人员名额按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正式党员10%确定(详见附件1)。 二、评选范围 这次评选推荐的范围为各党总支、直属机关党支部等基层党组织和中共正式党员。 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要符合“五个好”要求:一是领导班子好,领导班子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党员队伍好,党员素质优良,有较强的党员意识,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工作机制好,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工作运行顺畅有序。四是工作业绩好,本单位各项工作成绩显著,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事迹突出。五是群众反映好,基层党组织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 推荐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要符合“五带头”要求:即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其他辅助条件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按分配比例具体制定,推荐时要注重向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一线和基层岗位倾斜。 三、评选方法 先进基层党组织由各党总支、直属机关党支部面向全校推选,每个党总支、直属机关党支部限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候选单位6个。推选后报校党委组织部,经组织部汇总后,报校党委研究确定。 优秀共产党员由各党总支、直属机关党支部按名额组织推荐评选,经组织部审核汇总后,报校党委研究决定。 五、时间安排 4月4日前,各党总支、直属机关党支部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推荐候选人,候选人名单报校党委组织部。 4月11日前,学校评审后反馈信息,各有关党总支、直属机关党支部组织填写并报送《枣庄学院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审批表》(附件2)、《枣庄学院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附件3),各一式三份,可在组织部网站下载,一律用16K纸打印,申报材料电子文档和纸质一并上报。 4月中下旬,党委研究决定表彰对象。对评定的先进个人授予“优秀党员”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对评定的先进集体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颁发奖牌。 5月上旬,对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事迹进行宣传。 五、评选要求 1、各党总支、直属机关党支部要高度重视评选推荐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质量。要严格掌握标准,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相结合办法,好中选优。 2、评选推荐时要注重工作实绩、群众公认,注重关键时刻的政治立场和行为表现;要充分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多方面听取党员、干部、师生意见,提高评选工作的透明度,确保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具有代表性和说服力,能够经得起实践检验。 3、各党总支、直属机关党支部要通过评选活动,认真总结检查党建工作,积累经验,把评选过程当作树典型、学先进的过程,激励党员求真务实,团结进取,扎实推进我校党的建设。

中共枣庄学院党委组织部2014年3月27日

附件:upimages/20143/2711252-1.rar

copyright ©2013 中共枣庄学院党委组织部 联系电话:0632-3786717 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北安路1号 邮编:277160 E_MAIL:zzb@uzz.edu.cn 鲁ICP备050470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