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枣庄学院第23期校党课结业考试通知

作者: 时间:2015-05-07 点击数:

各学院党总支

经研究,定于2015年5月13日(周三)下午进行第23期党课结业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5月13日14:30-16:00 二、考试地点:多媒体楼 三、考试形式:闭卷考试 四、考试对象:第23期党校学员 五、考试资格说明: 以下两种情况无考试资格: 1.无故旷课校党课1次及以上者 2.党校学习期间表现较差,取消考试资格者。 注:无考试资格的学员不在通知名单之列。 六、监考员要求: 1.监考员及监考考场安排另行通知。 2.请监考员于5月13日13:00到多媒体楼106集合,参加考务工作会议。 3.监考员不得迟到,不得私自调换或请他人代为监考。确有特殊情况不能监考者,请于5月11日前告知组织部办公室(电话3786717)进行调换。 七、其他要求: 1.请相关学院党总支务必通知参考学员携带有效证件(学生证、身份证),于5月13日14:30前到指定考场参加考试(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 2.各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学员进行考前教育,要求学员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考试违纪或舞弊的学员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未尽事宜,请联系组织部办公室,联系电话:3786717。 党委组织部 201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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