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相关问题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6-09-09 点击数:

关于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相关问题的通知

各党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更好的理顺组织关系接转工作,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现将近期组织关系转接相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6级新生党员、新教工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和档案材料审核相关工作

1、各党总支要指派专人负责新生党员、新教工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档案材料的审核、接收、登记、保管工作。要及时将新生党员、新教工党员编入党支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2、各党支部要严格按照《党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及中央、省委的有关规定,对新生党员的档案材料进行逐项对照审核。新转入的教工党员组织关系档案,需由各党总支到人事处干部人事信息科联系审核其组织关系档案。对存在问题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员档案材料,要及时与原单位及其上级党组织进行联系,认真负责地把好新转入党员的质量关。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四章第十九条规定:“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因此,接收预备党员组织关系时要注意审核其发展时间是否合规。

3、各党支部在接收组织关系后,要及时组织新转入党员填写《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每人填写一式三份,交组织部一份。6月份新发展党员也要填写。),连同审核统计表(见附表1、2)于10月15日前交组织部组织科(电子版发送至zzk1002@126.com)。

4、对发现新生党员档案材料中有违纪违规现象的,经党总支审定后要及时报告党委组织部,经核实如确属违纪违规的,将不予接收党员组织关系并上报上级党组织处理。

二、校内党员的组织关系接转的相关要求

为进一步强化党支部对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主体意识,从即日起实行组织关系二级转递制度。具体操作方法为:

1、转出组织关系的党员,需所在党支部将介绍信开具给党委组织部,党委组织部再根据要求将介绍信开出。

2、外单位转入组织关系的,凡是成批次转入的,由各党总支核实党员组织档案后,将组织关系介绍信收齐交组织部统一办理接收手续。组织部再给各党总支开具校内二级介绍信,各党总支收到介绍信后方可认可其党员身份,并将其编入一个党支部参加组织生活。

3、校内组织关系的转接:因校内工作调整或退休等其它原因党员所在的党支部发生变动的,由原所在党总支直接将介绍信开具给需转入的党总支,并将介绍信复印件交组织部备案。

三、请于9月25号前将已经收到的2016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原件和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收回情况统计表(附件3)报组织部组织科。

党委组织部

2016年9月8日

附件:upimages/20169/1144-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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