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发展党员网上全程纪实工作及2019届毕业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5-27 点击数:

各学院党总支:

为做好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及其入党材料的转移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及时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工作

2019年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实行“灯塔党建在线”网上转递。转到省内的毕业生党员填写附件1,转到省外的毕业生党员填写附件2,本校专升本的毕业生党员填写附件3,以上附件(组织部网站公告通知栏下载)请各单位于6月17日前汇总完毕交组织部办公室,电子版发组织部邮箱zzk1002@126.com。各党总支“灯塔党建”管理员于6月17日到23日在“灯塔党建”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系统中将毕业生党员转出(2018年6月份发展的学生党员应在转正后再转出,介绍信有效期90天)。毕业生党员离校前组织关系必须转出。毕业生党员党费统一交至2019年6月(每生每月0.2元)。省内转接的毕业生务必于9月10日前到转入单位或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支部报道;转到省外的毕业生务必于介绍信过期前报道。各党总支根据“灯塔党建在线”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系统逐个核实是否转入到位,督促转到省外的党员将回执寄回,并在系统中上传回执照片,完成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各学院党总支应就毕业生党员如何接转、落实组织关系等问题进行必要的教育和指导。毕业生党员的党组织关系原则上随个人人事档案走,人事档案到哪里,党组织关系转到哪里。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其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省内转接的毕业生党员应按时接转组织关系。转到省外的毕业生党员应妥善保管组织关系介绍信,在限期内到新单位党委组织部办理接转组织关系手续,避免丢失和过期作废。毕业的预备党员,到新单位后一定要及时与党组织取得联系,按时交纳党费,过组织生活,要定期向组织写思想汇报,到期写转正申请以便按期转正。

二、认真做好毕业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材料归档和交接转递工作

学院党总支要指定专人做好毕业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的档案材料的整理、归档和交接转递工作,6月17日前将整理好的本单位党员档案和入党积极分子档案交组织部审核,审核结果计入学院年度考核成绩。

毕业生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归档要求:

归档材料主要包括:1.入党申请书;2.枣庄学院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3.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4.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登记表(以上为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必备);5.发展对象培训登记表;6.确定发展对象纪实表;7.思想汇报;8.自传;9.政审材料(个人、直系亲属、与本人密切的社会关系政审材料);10.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座谈会记录(发展对象);11.发展对象公示表;12.入党志愿书(以上为预备党员档案必备);13.预备党员考察表;14.转正申请书(以上为正式党员档案必备)

所有归档材料要完整、规范,经总支书记审查合格后,方可归入本人档案。(注意所有证书及其复印件一律不用装档)

在毕业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材料的整理、归档和交接转递过程中,要办理登记和交接手续,确保档案材料完整转移

 

 

 

中共枣庄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9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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