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健全党建工作长效机制实施办法

作者: 时间:2010-10-22 点击数:

关于建立健全党建工作长效机制实施办法

按照省委和高校工委有关要求,为巩固和拓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结合学院实际,就建立健全我院党建工作长效机制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第一条建立党员学习日制度。结合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建立集中学习制度。每双周三下午为党员集中学习日,组织党员开展活动,集中议事,抓好理论与业务学习;充分利用枣庄干部学习网抓好党员干部的日常学习与考核。 第二条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学院党委中心组和各党总支中心组每学期至少安排两次集中学习研讨,结合工作实际,把科学发展作为主要内容,注重对工作内容及方式的探讨,推动学习型领导班子建设。 第三条建立领导上党课制度。学院党委书记或院长每年要给党员干部上一次党课;其他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要给分管部门、联系系党员上一次党课;党总支书记每年至少给本单位党员做两次党性辅导。 第四条完善干部培训制度。围绕实施干部培训五年规划,发挥党校作用,每年至少举办二期干部培训班,每次一般不少于3天。有计划的选派处科级干部参加省市举办的干部培训班。与枣庄市委组织部联合,有针对性的选派处科级干部赴地方挂职锻炼。 第五条建立发展党员“四全程”制度。建立发展党员全程公开、全程纪实、全程审核、全程问责制度。充分发挥团组织的“推优”作用,进一步完善“两推一公示”制度。加强专兼职组织员队伍建设,在推进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中不断完善党员发展质量保障体系。 第六条完善老党员和困难党员救助制度。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特别要做好关心帮扶老党员、困难党员工作。坚持各级党员领导干部重大节日走访慰问老党员和困难党员制度,把党内关怀帮扶机制落到实处。 第七条完善流动党员管理制度。加强党员特别是流动党员的管理,着力建立健全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及服务工作制度。切实做好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准确掌握党员去向,确保每一个党员都能及时编入党组织。 第八条健全党员党性分析评议制度。强化党员的身份意识,每年“七一”前后,组织党员过“政治生日”,举行重温入党誓词等活动。定期开好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以作风状况为重点进行党性分析,认真组织好党员民主评议,依照规定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 第九条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积极推进创先争优、争做岗位先锋活动经常化,各党总支要制定中长期活动方案,指导党员立足本职岗位开展争创活动。深化和完善党组织、党员公开承诺,积极开展党员设岗定责,推行党员日常管理考核,加强大学生党员先锋队建设,完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措施。 第十条建立教工党员联系学生党员制度。积极开展教工党员与学生党员“结对帮扶”活动,落实责任制,系党员领导干部每人要包带2-3名学生党员,加强教育指导,使学生党员始终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保持先进性。提倡优秀离退休教工党员担任学生党支部指导员,构建新时期和谐师生关系和良好育人氛围。 第十一条健全党组织和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制度。进一步完善院领导接待日制度,畅通师生诉求表达渠道。学院领导每学期要到系、部门调研至少两次,帮助解决问题。建立学院党员干部、党员教师与困难学生结对帮扶制度,对困难学生在心理上安扶、生活上关心、学业上指导。 第十二条健全基层党组织正常运转的保障机制。着眼强化党的基层组织功能,党建经费要列入学院行政事业费预算,各系每年要拿出一定数额,专用于开展党建工作;建立党员教育基地和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完善稳定规范的基层党组织正常运转保障机制。 第十三条扎实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全面贯彻党内基层民主建设规划纲要,大力推进党务政务公开。认真执行系党政联席会制度,系内重大事项、重要人事安排、经费开支及事关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必须经党政联席会集体决策。逐步推行学院中层单位(部门)党总支和党支部班子成员民主选举机制。 第十四条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四项监督制度”,完善干部任中、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严肃查处违规违纪干部;定期举办干部警示教育活动,使广大干部时刻做到廉洁自律、警钟长鸣。 第十五条推进基层党组织工作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党内信息管理系统,积极推进网上办公,充分利用校园网探索开展学院网络党建的新路子,进一步丰富基层党组织活动内容,创新基层党组织活动方式。 第十六条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进一步完善系、部门及处科级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改进考核办法,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使用管理、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 第十七条完善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建立学院党委和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党建工作制度,完善“书记抓、抓书记”的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各党总支书记每年年底向党委书面报告一次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向基层党支部全面通报一次党建工作情况。巩固完善“用责任制管责任人,用责任人带一班人”的工作格局。 第十八条加强对党建工作的督察。建立基层党建工作督察制度。党委组织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党总支党建工作定期开展专项督察、检查,内容应包括党建工作制度建立情况、开展活动的规范化程度、责任制落实情况、师生满意度等,检查结果纳入单位年度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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